1.招标条件
石梁村二楼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石梁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石梁村二楼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石梁村二楼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装修面积为 286平方米,装修 后作为办公使用。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工期始计时间以招标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对石梁村二楼党群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原有墙面、天花、门窗、照明、电气、给排水、消防设施等的改造和装修。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招标备案预算价金额为:¥265429.40元,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为:¥265429.40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4.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4.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获取资料时间:2025年 4 月 28 日8时30分~2025年 5 月 7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备注: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为2025年 5 月 7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128号4楼416号
备注:1、投标人可采用现场获取(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 128号4楼 416)或网上获取(投标人可通过邮件(gdzhongke0757@163.com)的形式,把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2、报名资料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无 。
7.投标资料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5 月 19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25年 5 月 19 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迟到的资格审查文件或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2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128号4楼416开标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投标人代表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③递交投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原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备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复印件除附在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在核查投标人授权代理人的身份时将不予通过验证。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人所在地的公开栏、代理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zkconsult.cn/)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代理公司官网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公示结束日前提出,逾期不提出的,不再受理。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3本项目属于村民委员会招标行为。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石梁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128号石梁村委会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 0757-8381316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科赛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普君北路10号一至三座连体楼第二层03铺A13室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7-86775023
电子邮箱:gdzhongke0757@163.com